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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梯變乱的追責,玄關門,常常隻到電梯企業或維保企業,幾乎很少看見對監管部門的處罰。追責的淺嘗輒止,或許和相關法令法規的缺失散亂不無關系。
據報道,上一周因相繼發生電梯“吞人”事務,被網友稱為“電梯奪命周”。14日,湖北宜昌沃爾瑪超市,正在運行的手扶梯忽然斷裂,一位密斯墜亡﹔14日,陝西西安,一位密斯因為乘電梯踏空而墜亡﹔15日,廣東深圳,一位女護士被電梯夾頭身亡﹔16日,雲南玉溪中醫院,兩名搭客被電水泡疹藥膏,梯卡住,此中一人經搶救無效灭亡。
17日,質檢總局發出緊急通知,稱這些變乱表露了“驅蚊凝膠,電梯利用單位平安辦理責任不落實、維修保養事情不到位”等問題,请求加強電梯平安事情。但就具體變乱而言,究竟是怎麼發生的、責任主體是誰,其實還不太明確。
幾起變乱中,隻有深圳“5·15”變乱電梯給出开端調查結論。當地相關部門流露,變乱缘由是維修工違規利用潤滑油。這解釋了事發前三天剛剛做過維保,為何還會發生這樣的變乱。但這究竟是維修工偷奸耍滑,還是維保公司的通行做法?對維保公司的監管,是不是存在疏漏?種種疑問,都還沒有谜底。
有業內人士指出,多數電梯變乱和維保不到位有關。的確,細究這幾起變乱,都不是沒有維保,只是“不到位”。但“維保不到位”既然如斯廣泛,監管部門有無失責之處?归正,以往電梯變乱的追責,常常隻到電梯企業或維保企業,幾乎很少看見對監管部門的處罰。
追責的淺嘗輒止,或許和相關法令法規的缺失散亂不無關系。據悉,電梯質量、生產制造、監察、維修、平安利用等分歧事項,散見於《產品質量法》、《牙周炎牙粉,物權法》、《特種設備平安監察條例》等分歧法令、法規。如斯情景之下,在一块兒變乱以後,要明確哪個部門的責任,或許並不易。法令法規不了了的後果,還體現在不少方面。好比,在這四起變乱中,有兩部電梯是服役20年摆布的老電梯,但當前並無關於電梯利用年限的明確規定。
近期這幾起變乱,再一次鳴響警鐘,制订並健全相關法規,拿出一攬子的解決方案,確實不克不及再拖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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